报告138—深圳市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遴选方案

  • 金币:6购买金币
  • 等级:免费会员
  • 浏览:
  • 下载:
  • 时间:2024-09-15

报告138—深圳市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遴选方案

光明新区关于深圳市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落实商务部试点任务,提升深圳市民生供给质量,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是商务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深圳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城市。2016 年5月31日,深圳市政府六届第37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光明农批市场项目要立足高端,建设成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农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消费转型升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与高端有效供给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打造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整合、全链条可追溯电子化订单等新模式,能够有效食品安全难题和高质量提供有效供给。
  光明新区规划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将实现集中型一体化的农产品深加工、线上线下交易和快速物流配送,形成“从田头到餐桌”的完整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能够高质量保障深圳市的农产品供给,有效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实现深圳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可行性:
  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是国家商务部一项重要的改革事项,项目已被认定为深圳市重大民生工程。《深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深财科〔2015〕6号)已在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备案,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印发了《深圳市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5〕72号)及《光明新区加快推进深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深光经〔2017〕41号),项目得到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深圳作为消费大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已具备市场管理的体系和优势,同时电子商务高度发达,聚集大量优质资源和人才,拥有全国领先的资金流、技术流和人才流。光明新区位于农产品由北、由西进入深圳的交通要道,高速路网联通机场与西部港区,同时具有较为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特色农产品,具备建立综合农产品交易平台的良好基础。
  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农产品年供应量可达150万吨,年交易额约130亿元,日均人流量约40000人次,提供就业岗位约50000个,对光明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电子商务中心、农产品综合交易区、惠民乐食广场、农创孵化中心、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城市餐厨配送中心等六大功能区,推动实施“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线上到线下(O2O)、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个人(B2C)等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打造集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食尚体验、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农业科创、金融和供应链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产品综合交易服务平台。
  (四)初步建设规模:
  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9.59万平方米,其中物流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配套办公建筑约1.79万平方米;配套宿舍约5.69万平方米;食堂约0.35万平方米。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实施主体或其投资(包括通过基金形式间接投资)的下属公司。
  (三)生产技术: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下同)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拥有或可授权使用进口水果电子商务及在线供应链管理系统、农产品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综合服务系统、农产品网上交易云数据采集系统、农产品预售融资管理系统等软件著作权,拥有40家以上线下批发市场和5家以上电子商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互联的运营网络。
  (四)产业标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五)产品品质:企业具有“中国十佳绿色责任企业”称号,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六)投产时间: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后建设周期为四年。
  (七)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7000万元/公顷。
  2、产出效率:用地产出≥10000万元/公顷。
  3、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2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相关指标符合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6.12万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物流用地(W0)
  (三)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为19.59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招拍挂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成后,允许将规定建筑面积14.236%的部分以总成本价整体转让给政府批准单位,各分项指标按该比例统一分割,且转让后不得再次转让;其余物业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11月2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8211528
  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11月17日
 

升级VIP查看全文

关于博睿产业研究| 联系电话:0755-28710002 13713772583 | 联系邮箱:286157500@qq.com| 客服QQ:286157500

博睿产业研究 版权所有2011|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07342粤ICP备2021060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