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37—深圳市光明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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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137—深圳市光明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深圳市光明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我国在“智能制造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新兴制造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培育扩大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规划提出加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力度,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遴选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不断总结经验和模式,在相关行业移植、推广。
  围绕经济复苏、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全球战略性目标,光明区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发展,对制造业提出了智能、高效、精密、绿色的更高要求。引入项目将有力带动计算机产业上下游的快速发展,推动光明区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本项目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设计建设:一是通过云技术和网络协同,建设制造需求和制造资源高度优化的网络平台;二是实现自动化、信息化的融合,具备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三是通过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建立数据实时收集和发布平台。项目对深圳智能制造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起着示范和引领作用,有利于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
  (二)可行性。
  在工程建设方面,本项目新建厂房能满足本项目的建设;且周边市政道路网络完善,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因此认为本项目具备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运作模式及初步建设规划参照了已成熟运作同类项目的经验,并提出了符合本项目特色的运作模式及规划构想,运作模式及初步规划方案具有科学性和现实合理性。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以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评价方法和参数进行评价。通过对项目产品的市场分析、财务测算,结果表明项目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在经济效益上可行。
  项目全部建成满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将达到400亿元左右;创造就业人数约3000人,对光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
  联想智能制造基地拟建设成为包括保税工厂、生产车间,物流仓储及配套设施的综合园区。土地规划性质为M1,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5.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四)初步建设规模。
  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占地面积5.3万平米,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智能制造和智能仓储占比不低于70%,配套设施用房占比不高于3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调整建筑覆盖率的,应报产业部门审核后向规划国土部门提交调整申请。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
  A0621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海量存储设备的研究开发。
  (二)生产技术
  集团或其子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设备及企业IT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用户提供整合了应用、服务和最佳体验的智能终端和强大的云基础设施。以自主知识产权或集团授权核心技术生产计算机及通讯产品。
  (三)产业标准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RBA管理体系。
  (四)产品品质
  产品销售符合3C、节能、UL、TUV、Intertek、十环等不同国家质量要求;产品的市场应用达到5年以上;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亿元。
  (五)投产时间
  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3.5年内建成投产。
  (六)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0万元/公顷。
  2、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600万元/公顷。
  3、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09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相关指标符合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七)其他产业准入条件: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的注册企业法人;2、竞买申请人应为2018年深圳市百强企业;3、竞买申请人应当为按《深圳工业及其它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2019〕4号)规定通过遴选的企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约5.9万平方米(含约0.6万平方米道路用地)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约23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
  (七)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含《深标》规定应落实的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中的28%由竞得人无偿移交区政府。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光明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88211801,13534163303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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