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32—深圳市光明区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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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132—深圳市光明区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高质量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大,但我国医疗器械工业相对欧美等国家,依然基础薄弱、发展滞后。医疗器械产业作为与人类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高技术产业,将传统工业与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与现代医学影像技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具有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附加值高、资金密集等特点,是一个国家制造业和高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大力发展高端医疗器械相关产业,将有助于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二)项目意向用地单位供地情况分析
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查,意向用地单位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已有三宗产业用地,具体如下:
1.2001年,在南山区通过协议供地方式取得T205-0017地块,建有迈瑞老研发大楼以及食堂、会议室等配套设施;
2.2006年,在南山区通过协议供地方式取得T205-0092地块,建有迈瑞总部大厦;
3.2008年,在光明区通过招拍挂供地方式取得A603-0358地块,建有迈瑞光明生产基地。
按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与迈瑞生物进行了多次商讨和调研,确认再次向迈瑞供地的必要性。
通过调研,我区了解到迈瑞在目前发展过程中,确实需要通过取得用地的方式进一步拓展生产空间、继续做大做强。为确保迈瑞公司长远扎根深圳、做大做强,支持迈瑞生物落户光明十分必要。主要原因一是多地争抢引进迈瑞生物,落户光明可防止企业“外迁”;二是迈瑞生物募集资金须两年内完成投资,计划项目亟需尽快落地;三是拟落户项目产值税收贡献高,供应用地性价比高。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初步建设规模分析
按照迈瑞生物的项目规划及评审结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个部分。
1.原有生产基地的扩产。包括生命信息产品线、附件加工生产线等,预计共需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2.未来新增业务之“智能个人健康护理”板块。该部分具备批量生产规模效应,将按照智能工厂进行规划,将供应链进行垂直整合,拉通基础加工工艺和组装工艺,建设场内自动物料输送轨道、全自动化流水生产线,信息化系统协同指挥,实现从原材料收货入库上架、工单物料拣选、生产上料、产品制造到包装入库的全自动化生产。规划建设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以上,满产后日产量3万台设备。
3.未来新增业务之“智能医疗机器人”板块。该业务包含康复类、病人移动输送类等大型机器人和手术、辅助诊断与治疗等中小型机器人。其中大型机器人,将采用层高7.5米大型设备制造厂房,内设小型行吊,设计计算机集成柔性制造单元,包含数控加工、组装测试、质量检验、拣配包装及物料输送;中小型机器人,将建设2层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一层为基础加工,包括数控、注塑类重型设备,上层为计算机集成柔性装配生产线。上述预计共需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4.产业收并购及整合业务。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持续开展大规模产业并购和产业链整合,预留厂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四、项目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先进制造业之医疗器械(A1912)。
(二)生产技术:企业(集团)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质,具有医疗器械制造技术相关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具有国家创新示范企业资质。
(三)产业标准:产品通过ISO9001/EN46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CMDC)认证、欧盟CE认证、美国FDA认证,并通过美国FDA复检。
(四)产品品质:企业(集团)是深圳市总部企业,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拥有多项医疗器械技术发明专利,荣获过中国专利金奖;荣获过国家技术发明奖。
(五)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四年内建成投产。
(六)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0万元/公顷。
2.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0000万元/公顷。
3.节能环保:工业总产值能耗≤0.05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相关指标符合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七)其他产业准入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或控股股东具有医疗器械制造技术相关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约7.5万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M1)用地
(三)建设规模:约22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光明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88211801,13691789129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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