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29—深圳市光明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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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129—深圳市光明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加快建成国际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就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1.智能制造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智能控制器是核心产品。一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明确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成为改善民生的新途径;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智能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本项目规划建设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智能控制器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设备装置、智能家居、锂电池、医疗设备及消费电子等领域,随着下游产业逐步进入智能化时代,终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未来将更加智能化、集成化和人性化,为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2020年移动经济》报告指出,全球物联网收入在未来几年将增长三倍以上,由2019年3430亿美元(人民币2.4万亿元),增长到2025年1.1万亿美元(人民币7.7万亿元)。
  2.智能制造产业为光明区主导产业之一。根据《深圳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聚焦信息、生命、新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以及科研机构,集中攻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器件、设备、材料和软件。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落成后有利于光明区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或总部型企业,加快辖区高端智能控制类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企业在我市发展壮大。由于公司生产场地不足,因此约50%的订单外发给其他公司生产,外发订单公司涉及的生产厂房面积合计约1.8万平方米。2018-2020年,意向用地单位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55%、97.69%及104.86%,产能对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造成了制约。经了解,多地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争抢意向用地单位落户,如无法解决意向用地单位用地诉求,可能会导致我市流失优质的上市公司。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企业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及技术。意向用地单位在智能控制领域深耕经营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现有人工智能、变频控制、智能物联技术等方面的专利58项及软件著作权65项,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企业具有建设本项目的资金实力。意向用地单位2020年的产值为10亿元,是深交所主板上市企业,2020年募集资金5.6亿元,能为该项目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此外,随着智能控制、AI技术、智能物联行业的迅猛发展,项目的行业前景多方利好,市场前景广阔。
  3.企业拥有稳定充足的市场订单。通过在智能电控行业多年的深耕积累,意向用地单位与国内外知名终端设备制造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用于家用及商用电器、汽车电子、电动工具等领域,市场需求呈增长态势,公司订单充足。
  (三)项目用地单位供地情况分析。
  经核查,意向用地单位目前在深圳租用办公、生产面积共约4万平方米,在深圳暂无自有用地。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高端智能控制器系列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基地,建设用地规模约3.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56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进行调整)。初步建设规划内容如下:
  1.研发及实验室。围绕智能家电控制器、机器人、储能电源、汽车电子、电动工具、其他创新型产品等进行研发,建设EMC/EMI实验室、型式实验室、安规实验室、老化实验室、变频实验室、电源实验室、无线实验室、电机实验室等,共需新增设备240套(台)。拟规划建设面积为1.56万平方米。
  2.生产厂房。围绕智能家电控制器、机器人、储能电源、汽车电子、电动工具、其他创新型产品等进行生产,建设全自动AI、SMT无尘车间、DIP车间、智能仓库、智能化设备车间及其他辅助车间等。拟规划建设面积为9.5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智能家电控制器产品的生产。
  主要围绕变频冰箱控制器、变频空调控制器及其他创新型生活家用电器控制器产品、咖啡机控制器等系列产品的生产。拟规划建设面积为2.53万平方米。
  (2)机器人控制器产品的生产。
  主要围绕自动清洁机器人控制器、割草机机器人控制器及智能生产机器人控制器等产品的生产。拟规划建设面积为2.56万平方米。
  (3)电动工具控制器产品的生产。
  主要围绕搅拌机控制器、链锯控制器、自动门控制器等产品的生产。拟规划建设面积为2.6万平方米。
  (4)汽车电子类产品的生产。
  主要围绕车载变频空调控制器、车载冰箱控制器、变频电机驱动器、逆变器、车载制冷控制器、车载冷热温控器等产品的生产。拟规划建设面积为1.02万平方米。
  (5)储能电源类及其他产品的生产。
  主要围绕户便携式户外\家庭消费类家储、分布式光伏储能类电源、AGV车、低速车电源等产品的生产。拟规划建设面积为0.79万平方米。
  3.综合服务中心和配套。设立行政办公楼、会议室、接待中心、机房等,同时建立相应的生活配套。拟规划建设面积为2.5万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普通工业用地主导用途为厂房,用地主导用途为生产型厂房,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商业、办公等配套辅助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五)项目建设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投产当年可实现产值约21亿元,预计投产后5年累计产值约149亿元,财力贡献累计不低于4.65亿元,项目落成可增加2500个就业岗位,吸引高端人才落户光明,对光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中的“A1109模块化嵌入式控制系统、高可靠智能控制器”。
  (二)生产技术。
  电机控制技术、绿色节能技术、传感器感应技术、高压输出技术、物联网、智能家居技术、变频控制技术、人工智能AI等技术。
  (三)产业标准。
  产品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UL:20160728-E85899认证、IATF1696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四)产品品质。
  通过CQC、CCC、TUV、RoHS、REACH、UL、VDE、FCC、CE等认证。
  (五)竞买方式。
  本项目通过单独竞买方式获得建设用地。
  (六)竞买主体资格。
  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为区政府按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要求遴选通过的企业。
  (七)投产时间。
  自竞得用地后4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八)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项目固定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总用地面积)≥3万元/平方米。
  2.产出效率:项目投产后第1年土地产出效率(项目年工业产值/总用地面积)不低于6.4万元/平方米,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效率平均不低于9.1万元/平方米。
  3.财力贡献:意向用地单位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区形成的财力贡献不低于0.58亿元;意向用地单位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区形成的财力贡献不低于0.62亿元;意向用地单位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区形成的财力贡献不低于0.65亿元;意向用地单位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区形成的财力贡献不低于0.7亿元;意向用地单位项目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在光明区缴交的财力贡献平均不低于0.93亿元。
  4.产值能耗:项目达产后产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每年均不高于0.05吨标准煤/万元。
  五、环境保护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六、项目用地情况
  (一)总用地面积:约3.27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约13.56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独立竞得用地的,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光明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211695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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